安徽省检察机关深挖彻查严办涉黑涉恶犯罪

作者:本站编辑发布时间:2019-05-31 09:51:12浏览次数:235

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1件595人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入驻安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省委整改落实系列部署,按照“边督边导、即整即改”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主动破解难点,着力补齐短板,推动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1件595人,环比分别上升113.8%、193.1%;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1件751人,环比分别上升119.6%、125.5%,办案数量大幅提升。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建立省检察院领导包案督导和大要案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和专家人才库,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形成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依法高效起诉了一批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的《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提前介入规定(试行)》各项要求,切实做到重大涉恶案件和所有涉黑案件全部进行提前介入。4月份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6件,提前介入74件,提前介入率86%,比督导前提高了50个百分点。

“紧紧抓住法律监督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放纵,做到严格依法,不枉不纵。”省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吴润松表示,我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既注重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同时还依法监督、从严把握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保证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4月份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4人,纠正漏捕3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0人,纠正遗漏罪行55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35件,提出抗诉1件。其中纠正漏捕、纠正遗漏同案犯、纠正遗漏罪行、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环比分别上升了44%、36.4%、52.8%和169.2%。

做好涉“保护伞”线索摸排挖掘,发挥法律赋予的自行侦查职能,为“破网打伞”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公安、法院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案3件3人。

省检察院与省监狱管理局在全省监狱系统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深挖犯罪线索活动。专项斗争以来,通过“第二战场”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88件,特别是4月18日“两个通告”发布以来共受理282件,成案5件。